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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计时收费少则二百多则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6:15 深圳商报

  律师计时收费少则二百多则三千

  深圳市律协负责人称标准全省统一深圳照此执行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从本月起,市民聘请律师时可以按照时间长短来付律师费。记者昨天从市律师协会获悉,《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5月正式
实行。市律协会长徐建告诉记者:“深圳律师收费一直有计件、协商和计时三种方式。现在全省计时收费有了统一标准,深圳就照此标准执行。”

  计时收费以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试行)》是经过广东省司法厅、物价局批准的。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个律师计时收费细则。徐建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在200到3000元每小时范围内(可上下浮动20%),最低为200到300元/小时,最高为2500到3000元/小时,共分10个档次。计算计时收费的时间以6分钟作为收费的计时单位,1小时分成10个计时单位,尾数不足3分钟的不计算。

  计时收费以承办律师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应分别按各自的收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来进行计算,秘书、助手等相关人员的工作不能记入计时时间。律师在受托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时,所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可以减半记入计时收费的工作时间。

  律师事务所应监督计时收费

  《规则》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具体情况选择该事务所的计时收费标准,并报所在地的市律师协会备案。该标准在一年内不得变动。

  根据规定,律师的计时收费情况,律师事务所应进行监督。如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对工作的时间存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委托人可以向所在地市律师协会提起调解申请,亦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委托人有权查阅律师工作时间清单

  根据规定,律师在办理诉讼、仲裁、复议类业务,从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准备各种法律文书、出庭等工作时所耗费的时间应计入收费的工作时间。

  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律师采用计时收费时,承办律师必须要履行相应的职责。承办律师必须在每天工作后详细如实地填写日工作时间记录单;律师办结法律事务后,应填写《律师工作时间清单》,并连同该法律事务的业务档案,报律师事务所审核。委托人有权查阅律师工作时间清单。

  协商和计件仍是收费主要方式

  记者了解到,计时收费,在欧美国家已经成为一种通行的做法。深圳204家律师所目前仍以协商收费和计件收费为主。

  律师吴丹红告诉记者,市民对计时收费还需要一个接受的心理过程。以刑事案件为例,如果按计件收费,侦查阶段的律师费在2000~5000元之间,最高不超过5000元左右。办这样的案子肯定要超过12个小时,以12小时为标准,律师费可能在2400元~3万多元之间。

  吴律师还认为,计时收费不一定比其他两种收费方式贵,比如办理一宗标的上千万元的非诉讼业务,如果实行计件收费,委托人可能要付十几万元;如果按照计时收费可能只要几万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赵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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