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两本驾照的快点去合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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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6:2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省交警总队提醒四种办法可处理双证问题 (交总宣记者张艺)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驾驶员不准持两本驾照驾车,请持有双证的司机尽快到有关车管所合证。
据悉,由于2003年9月以前“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未开通,车管所对申请人是否已在居住地或暂住地取得驾驶证难以确认,客观上造成一人同时持有两本以上相同或不同准驾记录驾驶证的问题,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已向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通知,按以下四种办法处理双证。 1、在同一车管所领有相同或不同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网络核对,将数据库中的数据直接合并处理。持证人可以直接到车管所办理合证及其它业务。 2、在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及非户籍所在地车管所领有驾驶证的,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网络核对,将驾驶人在非户籍所在地车管所的准驾信息合并到户籍所在地车管所。驾驶人在合并地车管所办理业务时,须上交在被合并地车管所办理的驾驶证,再办理业务。 3、在非户籍所在地不同车管所领有两个以上不同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网络核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将该驾驶人低的准驾记录合并到高的准驾记录。驾驶人只有在合并地车管所申领过合并信息的驾驶证后,方可办理其它业务。 4、2004年5月1日前已在居住地或暂住地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又在2004年5月1日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向暂住地车管所申领了不符合在暂住地初次申领的准驾车型(比如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驾驶证的,其后申领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