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账务组组长 贪污电费15万多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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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07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19日消息:5月17日,嘉定法院对一起贪污刑事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纪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两万元,在案赃款人民币15万多,发还上海某供电公司。 将近50岁的纪某,2003年1月担任了上海某供电公司账务组组长。收入不菲的纪某,平时喜欢在外吃喝玩乐,因此常感荷包羞涩。2003年6月,供电公司使用电脑系统进行收费管
2005年1月20日,纪某向检察院投案自首,之后又退出了全部赃款。2005年4月15日,检察院以被告人犯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对被告人纪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李燕 (来源: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