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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女大学生深受感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8:17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5月18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蒙志华张杰)今天,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当犯罪嫌疑人、某大学学生杨某看完不起诉决定书后附赠的“检察长寄语”,已是泪流满面:“寄语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我一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不辜负检察院对我的期盼。”

  2005年3月30日晚,杨某偷盗室友袁某的银行卡,盗取了2500元现金。4月底,公安机
关将此案侦查终结,移送雨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时,发现杨某平时表现不错,曾多次获过学校奖励。检察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杨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其行为属一念之差,应当挽救,不予起诉更有利于其教育改造。

  怎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枯燥的不起诉书富有教育性?该院党组颇费了一番脑筋。经反复研究,决定在不起诉书后加附富有人情味的“检察长寄语”,寓法于情,以情动人,开展随案教育。对杨某,副检察长蔡伯祥在“检察长寄语”中这样写到:“希望你不要辜负老师同学们的期望,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能报效社会、报效祖国。”这些富有人情味的话语,打动了杨某,也感动了其所在学校的领导。学校领导主动与检察院取得联系,共同商定了帮教杨某的计划,并给予她继续留校完成学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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