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民办培训机构六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00 金羊网-新快报

  半年内整改仍不达标将取消办学资格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瑞友 晓敏 玉音)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的《关于对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换证工作情况的通报》显示,首批参加评审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约六成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半年内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依法取消办学资格。经评估合格的27个机构则将换发由国家印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
可证》,并实行亮证经营。

  据了解,本次评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新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审核的。国家劳动保障部新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新标准,对办学规模、场所、师资、资金、管理等规定,较之过去均有更明细的要求。其中,要求基本办学规模(学位)应不低于200人;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场所合法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举办者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广州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设置有300多个专业700多个工种的培训,每年培训约20万人,参加技能鉴定约10万人,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技能型人才。但部分民办培训机构存在办学负责人达不到任职条件要求,内部管理混乱;教学场地面积不足,使用不规范,没有签订正规合法的场地租赁合同,教学场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培训机构与管辖企业公司存在资产及场地混用等问题。

  (侯颖/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