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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管称可以容忍丈夫婚外性但不能容忍婚外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0:26 现代快报

  可以容忍丈夫偶尔婚外性但难以接受丈夫婚外情,这是南京一家公司的女主管的观点。然而丈夫在发生婚外性行为后,与对方产生了感情,这位女主管无奈咽下了“苦果”——与丈夫协议离婚。日前,在律师的见证下,她与丈夫进行了财产分割。

  31岁的李滟是南京一家外贸公司的部门主管。同时,她也有个幸福的家庭,结婚一年多,丈夫张强对她非常疼爱。

  李滟明白男人有时需要逢场作戏,所以她对张强颇为宽容。据见证这对夫妇财产分割的南京天文律师事务所刘佩宝律师介绍,李滟甚至对丈夫说过:“可以原谅你偶尔的‘失足’,但绝不允许你发生婚外情。”但李滟怎会料到,正是这个表态,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去年10月的一天,张强结识了某KTV的陪酒女孩陈小姐。靓丽活泼的陈小姐,让张强感到了少有的青春活力,同时张强的幽默风趣也打动了陈小姐的芳心。当晚,难以自控的张强与陈小姐发生了婚外性行为。

  事后,两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张强隔三差五去找陈小姐聊天,送陈小姐礼物。李滟渐渐发现事情不对了,在偷偷查阅张强的手机短信后,她发现了张强的外遇,张强见此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失足”。李滟认为男人偶尔“失足”也可以原谅,只要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他能在身边,婚姻就还算美满。于是,在张强保证断绝与陈小姐来往后,她原谅了他。而背地里,张强依然偷偷和陈小姐来往。

  今年的情人节,张强没有守在李滟的身边,而是借机与陈小姐共进了烛光晚餐。查明真相的李滟坚决要求离婚:“我可以宽容婚外性,但是不能宽容婚外情,因为婚外情的发生意味着两人的情分已尽。在婚姻关系中,也许她是第三者,但是在感情关系里,我反而成了第三者。”

  日前,两人在刘佩宝律师的见证下,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

  “性格不和,感情质量不高”正成为离婚的重要原因,刘佩宝律师告诉记者,在他近年来代理的数十起离婚案件中,很多家庭就是因此而破裂的。

  刘律师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家庭暴力一直是离婚的重要原因,但现在已被性格、感情不和以及第三者插足取代。如今一直等到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才来离婚的夫妻少了,反目成仇的夫妻少了。本案中,李滟的宽容其实是对第三者的无奈妥协,这种宽容维系的只能是一种不能长久的畸形婚姻。(文中人物系化名)(快报记者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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