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盗窃10万分得赃款进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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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1:4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哈市田某去外地旅游,在浙江省衢州市一饭店吃饭时,其朋友于某拎走一食客夹包,盗得10万余元。4月29日,哈市警方将分到赃款回到哈市的田某、宋某抓获。 4月26日,哈市南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近日,有两名男子高价租住了龙橡路一平房,两人交谈中提到最近在浙江省衢州市因盗窃10万余元被浙江警方通缉。民警经过走访、网上比对,确定这两名男子就是在浙江省衢州市一饭店内盗窃10万余元的犯罪
经审讯,田某交代,他是宾县民和乡人,和宋某都曾因重伤害致死被判过刑。今年3月,田某到桂林旅游途中得知一货运站老板于某和好友宋某等三人也在长沙旅游,于是约定5个人一同开车到济南。3月18日19时许,5人来到浙江省衢州市一饭店吃饭时,于某看到一桌客人点了许多高档菜,便顺手拎走了其中一客人的夹包。于某共盗窃信用卡三张及对方身份证,当即到银行提取了10万元,几人分赃后分道扬镳。(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