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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未遂也涉嫌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5:58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筠通讯员白春安张序)本市河北区检察院日前对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被告人本想持枪报复他人,没成想被群众追赶,逃跑途中竟掉出了随身所携猎枪。持枪男子虽未作案成功,但其持有枪支已经涉嫌犯罪。

  经公诉机关查明,今年1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遂携带一支单管猎枪在河北区某美食城附近寻机报复。该美食城内的两名顾客误认为被告人王某某
想要盗窃他们的汽车,于是上前对其进行盘问。王某某以为警察来了,立即逃跑,途中猎枪掉在了地上,吃饭的顾客将王某某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某某所持猎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具有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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