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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 安全第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5:58 今晚报

  本报讯现在是装修房子的旺季,不少市民挑选这段时间来美化居室环境。装饰装修房屋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如果危及自己或邻居居住安全就不可以了。针对很多群众反映一些市民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私拆乱改,造成了邻里之间纠纷和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就房屋装饰装修应注意的安全细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装修房子,安全第一。

  装修房屋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结构安全,同时符合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因装饰装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装修房屋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装饰装修房屋涉及拆改的,应当向房屋经营管理人申报,房屋经营管理人接到申报后,应当对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经营管理人和申请人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人方可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房屋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施工;继续施工的,可以暂扣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待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后予以返还。同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履行以上手续外,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还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房屋经营管理人指谁,其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对于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其房屋经营管理人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公有房屋,为房屋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和商品房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为售房单位;其他房屋,为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管理单位。

  房屋经营管理人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房屋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装修人违反协议的,房屋经营管理人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此外,房屋经营管理人还应当对所管理的房屋加强巡查,受理房屋装饰装修投诉,并及时处理。房屋经营管理人不履行房屋经营管理职责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装修住宅房屋或者与砖混多层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的禁止性规定

  住宅房屋或者与砖混多层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在装饰装修时,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禁止拆改上、下水主管或者改变地漏的位置;禁止在混凝土楼板上或者底面剔槽埋管、凿孔;禁止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荷载铺设地面材料,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禁止在住宅楼房外檐墙体上拆改、增设门窗。

  违反禁止性规定进行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将坚决严肃处理,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涉及拆改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楠坤 吴梅 岳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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