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犯罪父母窝藏 一家三口同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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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1: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郑州5月20日专电儿子将人砍伤,父母帮助逃跑,结果一家三口同时受到法律惩罚。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近日依法判处伤人者马帅飞及其父母有期徒刑和管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4日2时许,被害人李召红、张波沿三门峡市黄河路行至精品一条街时,李召红听到路边家属楼上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便抬头向楼上看。这时,正在该
案发后,马帅飞的父亲马现延、母亲杨米霞在明知自己儿子持刀伤人已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出资帮助马帅飞潜逃北京、张家口等地藏匿。 关押期间,李亚楠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马帅飞;案件审理期间,马帅飞、李亚楠、王冉等人的亲属就附带民事赔偿已与李召红、张波达成和解协议,共计赔偿李召红各项损失25000元,赔偿张波各项损失6000元,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马帅飞、李亚楠、王冉出于逞强耍威风的动机,主动挑衅,无故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马现延、杨米霞明知马帅飞砍伤他人构成犯罪,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遂依法判处马帅飞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分别判处李亚楠、王冉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马帅飞的父母马现延、杨米霞也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张传新袁晓毅)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