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抽奖一千元吹成200万 开发区工商分局对某烧烤店的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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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1:19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开发区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处、商广处根据群众举报,对开发区翠竹南里某烧烤店的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该烧烤店于“五一”前分别在开发区金玛商城南门步行街上和本店面外发布广告,内容为:“翠竹南里某烧烤店抽奖送礼200万”及“迎‘五一’消费抽奖200万”。
据该店经理称,他们为了促销,于2005年4月17日发布了上述广告,并于4月29日、30日晚进行抽奖。抽奖规则是:一等奖十个,奖不记名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卡一个;二等奖一个,奖港澳双飞五日游;三等奖一个,奖1000元抵值券;纪念奖14个,奖20元抵值券和价值5元的杯子;参与奖若干,奖200元抵值券。 经查,该店发布有奖销售广告和抽奖活动均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经对当事人询问得知,他们是通过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购买了10个不记名平安卡,每卡保费100元、保额最高20万元,10个卡保额200万元。并将这10个价值仅1000元,而保额达200万元的平安卡作为抽奖总金额。其抽奖的奖励价值应按照平安卡的价格计算,但是,该店却以总保额作为抽奖总金额进行宣传,对所设奖的总金额作虚假不实的表示,其行为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作者:本报记者 卓升 通讯员 韩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