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公司650万元存款被人提走 客户状告银行牵出诈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1:3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杭州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650万元存在工行北京惠新支行,11个月后再取时却被告知钱已划到别的公司。为此,他们将惠新支行告上法庭,后竟引出一起诈骗案。昨天,闽信公司正式与惠新支行在市二中院对簿公堂。

  1997年9月,闽信公司在工行朝阳支行甘水桥分理处(现名为工行北京惠新支行)营业柜台将650万元存入该行。1998年8月4日,他们按照“承诺”的时间来取钱,但银行工作人
员却说,钱在存入不久就已分两次按照闽信公司的要求划到别的两家公司,并拒绝提款。当时双方都感觉奇怪,于是分别报警。1998年11月,闽信公司将银行告到市二中院。因警方已经立案侦查,法院裁定先中止审理。

  去年11月,警方向市二中院发函表示,刑事案件已经基本查清,民事案件可以重新审理。闽信公司在今年3月再次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全额兑款,并支付利息。

  “警方跟我们说此案涉嫌诈骗,且大部分嫌疑人已被抓了。不管嫌疑人是他们的人还是我们这边的,作为存款人,只要将钱存在他们那里,我们就已完成义务。现在,银行就应该让我们把钱取走,并支付利息。”闽信公司的律师表示。

  惠新支行的律师说,取钱或划转存款的惟一凭证是取钱时的财务章、人名章与其在银行开户时预留的印鉴片上的财务章和人名章一样。当时取钱人的两章与之前预留的都相符,银行认章不认人,必须按客户要求将钱取出,因此银行不存在任何过错。

  庭上,闽信公司律师出具了3份由二中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各材料上的财务章、人名章是否一致进行的鉴定结论。结论表明,闽信公司取款时加盖的财务章、人名章与开户预留的印鉴片上的一样,但与其在杭州工商部门留下的两章不符。“一个公司不可能有两套印章,在杭州工商部门的章才是我们的真章,其他的都是假的。当时是银行的人让我们在一个空白开户申请上盖好章就行了,其他的银行填写。”该律师说。

  惠新支行的人则表示,他们是不可能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的,是闽信公司内部出错,却想靠打官司将损失转移到银行头上。

  因闽信公司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至于此案涉及的诈骗一案,闽信公司希望法院直接向警方了解。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