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保护费” 砸店少年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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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3: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王微记者杨在文)向“刘一手”索要保护费不成,即冲进店内乱砸。昨日,青羊法院不公开审理了17岁的丁华(化名)参与收受保护费、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 “要过年了,我的兄弟多,请你支持一下,府南店3万,另一个店2万。”去年12月27日下午2时许,刘一手火锅的有关负责人收到这样的短信,“……新开业的××火锅和××火锅都是10万。”短信威胁说:“万一兄弟们忍不住,来几十百号人,每人百把元,你们花费
昨日,当天在场的草堂店值班经理蔡某告诉记者,他们收到短信后没有和发信人讨价还价,而是直接报了警。当天下午,这十来个人冲进店里时,见东西就砸,几个客人都受了伤。有一个老太婆手臂粉碎性骨折,他们为此垫付了1.2万元的医药费。被砸坏的东西价值2万多元。 庭审中,丁华承认自己参与了砸店。丁华在讯问笔录中称,他是被一个叫做“洪娃”(在逃)的头目叫去的。事发前几天,他刚刚认识“洪娃”,大概20岁左右,真名叫什么他至今仍不清楚,至于为什么要去砸火锅店,他也不清楚。丁华称,“其他的小伙子也都是洪娃喊来的。” 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