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淹亡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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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6:33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裴睿)昨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少年儿童淹溺事故的通报。据悉,4月份以来,截至昨日下午,我市已发生12起少年儿童淹溺死亡事故,致使14名少年儿童死亡。
据了解,这些事故多发生在水塘、沙石坑或者河流等处。市安监委据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吸取教训,加强对建筑坑凼、水塘的专项治理,同时,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运用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请家长切实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今后,我市凡是发生淹溺死亡事故,要依法调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学校是否履职到位;凡是属于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