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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丰华案法庭询问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6:35 深圳商报

  冠丰华案庭审追踪报道

  冠丰华案法庭询问完毕

  明天起将转入“公诉人出示证据”阶段法检人员周六周日不休息加班审理

  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实习生张新

  5月19日,冠丰华案庭审进入第3天。到昨天下午6时止,25名被告在法庭用三天时间集体走完了“庭审第一步”(即法庭询问)。明天,庭审将转入另一阶段。

  法院的庭审程序基本包括两大阶段:第一阶段为法庭调查,即法庭询问和公诉人出示证据;第二阶段为法庭辩论阶段。在完成法庭询问之后,25名被告人从明天起将转入“公诉人出示证据”阶段。为保证审理连续性,法检人员将放弃21日、22日双休日休息,加班审理此案。

  陈朝霞:冠丰华另一个非常人物

  19日上午,第15被告陈朝霞出场,引起旁听人员瞩目。检方的起诉书中显示,她是重庆开县人,中专文化,曾任冠丰华集团董事局副主席,被指控“系冠丰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成员,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陈朝霞,你认为指控属实吗?”

  陈朝霞:“有与事实不相符的地方。我在公安部门交代的部分事实不属实,他们连续审我几十个小时,现在我是到了法庭,才敢讲真话。”

  公诉人:“你是如何认识陈毅锋的?”“在一个画展上认识的。”

  随后,陈朝霞说了许多在冠丰华的事情:“我认识陈毅锋后,跟陈毅锋说想找份工作做,陈毅锋就说可以到他公司来做一些事。大概是2002年的四五月份吧,我到冠丰华上班。到2003年,开始挂名董事局副主席。没有正式任命过,只是陈毅锋私下这样说了一下。公司的人是不是知道我是副主席,我也不知道。公司的人没有叫过我副主席。”

  “我没有实际的工作岗位,在办公室看到什么就做什么,端茶倒水什么都干,哪个地方缺人手就去哪里。”

  “我在冠丰华的工资开始是2000多元,后来涨到5000多元。我经常回四川老家。回家时就没工资。”

  公诉人:“你作为副主席,有权签字报销什么吗?”

  “我签过,但也只是初审,要取钱最终得老板同意。在冠丰华,只要老板点头,扫地的也可以签字。”

  陈尚华:法庭上的“笑星”

  3天的庭审冗长而严肃。但昨天上午,当第17被告陈尚华出现后,为法庭带来了不少笑声。陈尚华的不少滑稽回答,不断引起哄堂大笑。

  起诉书显示,陈尚华,小学文化,42岁,任冠丰华集团分公司部门经理,冠丰华黑社会主要成员。

  陈尚华说:“我本是东门大世界留守人员,当时的承建商没建完就跑了,让我留守。承建商走时交代我,一定要看好那台冷气机,不能让任何人动。后来冠丰华接手大世界,我还是牢记着,一定要看好那台冷气机。在我这次被抓前,我每天去看那台冷气机两次。”陈说完后,从旁听者中传来哄堂大笑。

  “陈毅锋接手大世界后,我就继续在大世界干。我在深圳呆了几年,哪也没去过,就在大世界呆着。”(众笑)

  公诉人:“你为什么不到别的地方干呢?”陈尚华:“大世界发展商一直欠我的钱没给,我得等啊。他们说‘好事在后头’,所以我就没走。”(众大笑)

  公诉人:“你在冠丰华是经理吗?”

  “我曾经做过经理,就是每天登记哪个保安上班了。后来人家说我不识字,能力差,经理就给撤了。后来我就管管卫生,那些打零工的搞不好卫生,我会骂他们。人家都是上班8小时,我上12个小时,才给1200元钱。但经理的名却是让人给喊出去了。”

  公诉人:“你住在哪里?”

  “我住在很远的另一个地方,有墙,是砖的,我涂了些粉,没有天花板。没门,我自己安了一个门。”(众大笑)

  对公诉人的提问,陈尚华说有些记不得了:“小时候我掉进过茅屎坑里,后来被捞上来,我妈妈说我记忆有问题。”这时,旁听者和辩护律师中有人已笑得喘不过气来。

  戴力萍:承认做假账

  起诉书指控,第22被告戴力萍做假账,是黑社会主要成员。与转移账本有很大关系的戴力萍是冠丰华公司惟一一个会计。案发后,戴力萍在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她对起诉书的大部分指控予以否认。

  公诉人问:“你在冠丰华做什么?”戴回答道:“我是做账的。”公诉人继续问道:“你有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去做账?”戴想了片刻回答道:“没有,我们是按照公司领导意见去做的。”公诉人追问:“哪个领导?”“张伟健,后期是陈朝霞。”

  戴力萍说,在做账的时候做2套账,一套真账,一套假账。在后来转移真账本的时候总共用编织袋装了六七袋,他们将真账本转移到了布吉一个租的房子中。她说,义嘉易公司的账也要并到冠丰华这边一起由她统一做。

  公诉人问:“2个独立核算的公司为什么要并到一块做账呢?”戴力萍说这是公司领导安排的。她承认做真假2套账目的是为了逃税,“真的账报给张伟健(冠丰华案被告人)看,假的给税务局看”。

  昨日庭审直击

  控辩较量加剧

  19日的庭审,控辩双方的话题基本围绕着一条主线进行:“冠丰华成员是否构成黑社会罪?”

  记者利用休庭时间了解到,控辩双方对此问题尖锐对立。负责冠丰华案审查起诉的检察官认为,检方认定冠丰华这些成员犯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有法律依据的。黑社会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反社会组织。”反社会控制性是黑社会性质团伙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不为国家的正常法律秩序所控制,俗称“地下社会”。检方掌握的证据表明:冠丰华公司数年暴力抗法、称霸一方,事实上已形成国家法制无法溯及的非法控制地域,已构成一个完整的“黑社会”。

  而陈毅锋聘请的律师黄建和与王慧则说,他们有信心洗清检方加在陈毅锋身上的两条罪状:黑社会罪和非法经营罪。“什么时候可以洗清?无非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这一次审判洗不清,最终可以洗得清。”记者问:“你这种信心建立在什么基础上?”黄建和说:“我可以回头把我的辩护词拿给你看,看了你就知道了。”

  直到昨天下午,25名被告在庭审中没有一个承认自己犯有组织、参加黑社会罪。大部分被告认为:我们印象中的黑社会干的是绑架、杀人、放火的事情,这些我们都没干,怎么能说是黑社会呢?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实习生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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