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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10年难尽妻责丈夫提出离婚遭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6:37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邛崃一起离婚官司引来众多网民评说

  妻子高位瘫痪,长达10年住在娘家,诉请法院判令丈夫每月支付扶养护理费500元;丈夫难耐孤寂之苦,见妻起诉,便反诉妻子,请求法院判令离婚。昨日,邛崃法院开庭审理了
这桩感情纠葛,并进行了调解。

  妻子瘫痪10年不能正常生活

  昨日9时许,邛崃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丈夫胡凡锦以“要过正常生活”为由,诉请法院判决他与妻子丁国琼离婚。

  据悉,1995年10月,丁国琼剖腹产下儿子。后不知何故生病,在医院实施颈后切瘤手术后,就全身高位瘫痪,为一级伤残。

  胡凡锦称,妻子病后,他考入了温江农校读书,他靠四处借贷维持生计。为了给妻子治病,他用工资担保借贷1.2万元,把妻子送到川大华西医院治疗,今年才还清。

  开出条件妻子索要50万扶养费

  丁国琼的母亲代其出庭。丁母代女儿提出离婚条件:“要离婚,就要一次性付给女儿50万元扶养费;或者把她医好。”胡凡锦表示,对于离婚条件,他认为太难达到了。“我的工资只有700多块钱,我和儿子还得靠其中2/3来生活。”他说,专家明确表示,丁国琼的相关神经已坏死,再难治愈。“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不能永远只有履行不完的义务啊!”

  丈夫表示离婚后也会扶养妻子

  10时许,庭审休庭,法院进行调解。主审法官程文健与两名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赶往丁国琼的娘家,征询她的意见。记者见到,丁家仅两间土房,一间小屋子里,挤着两张床,丁国琼面色苍白,躺在一张床上。胡凡锦进屋后,对妻说:“即使离了婚,我还是愿意照顾你,把你接回我家去住。”他还向法官保证:“我如果虐待她愿负法律责任。”最后,丁国琼仍然坚持自己的条件,坚决不离。调解无果而终。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网上快评

  网民就道德与否展开舌战

  丁、胡二人的遭遇被报道后,成为网络的热点,网民对二人深表同情。丈夫该不该离弃瘫痪妻,持正反观点的网友都不少。

  网民“过山车”的发帖颇具代表性:“他是个男人啊,尽了十年的义务,也该到期了,不能永远背负道德的重担生活下去呀。”

  而很多网友则认为离弃瘫痪妻太不道德。“坚决不能离,他和儿子对她来说已是最后的一点财富了,他该补偿她。”

  律师说话要离婚需安排好配偶护理和生活

  马瑞成(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妻瘫痪在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从法律角度而言,丈夫提出离婚也合情合理合法,但前提是应当安排好瘫痪配偶的护理和生活,并应当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邛法研本报记者车文斌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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