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双合同”保公路建设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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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8:18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邓明 通讯员 李晓燕 黄子光李二才刘升)郴州市北湖区在通乡通村公路建设中采取《施工合同》加《廉政合同》的举措,有效防止了“豆腐渣工程”和腐败行为。自2003年实行这一举措至今年5月上旬,该区没有发现一起因公路建设引起的腐败案件。 北湖区两年多来共修建通乡通村公路20条,总投资超过1亿元,全部由政府部门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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