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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双合同”保公路建设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8:18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邓明 通讯员 李晓燕 黄子光李二才刘升)郴州市北湖区在通乡通村公路建设中采取《施工合同》加《廉政合同》的举措,有效防止了“豆腐渣工程”和腐败行为。自2003年实行这一举措至今年5月上旬,该区没有发现一起因公路建设引起的腐败案件。

  北湖区两年多来共修建通乡通村公路20条,总投资超过1亿元,全部由政府部门筹集。
为避免“修一条路、倒一群官”现象的发生,该区将建设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强工程廉政建设。他们对每条开工建设的公路都严格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区纪检、财政、审计、物价、交通等部门派员对招标和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在工程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合同。对大宗大批量建设材料的购买,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施工单位则严格按照两份合同的要求办事。这样,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防止了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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