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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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8:19 红网-湖南日报 | ||||||||
陈共荣 宋享娱 我国经济处于转轨当中,因而银行与企业的关系也带有浓厚的双重色彩,既有传统体制下银行作为企业“出纳”而产生的软预算约束,又有改革产生的寻求自身利益的商业化倾向,但由于公有制经济下政治约束对经济的决定性影响,使得在总体特征上软预算约束占明显优势。软预算约束的存在,使得“优胜劣汰”这一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大批国有企业濒临
究竟什么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从1963年斯坦福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首次定义利益相关者算起,经济学家已提出近三十种定义。大致可归纳为三类观点,第一类定义最宽泛,即凡是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团体都是利益相关者。第二类定义稍窄些,即凡是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人或团体都是利益相关者,该定义排除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等。第三类定义最窄,凡是在企业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人或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我们认为,凡符合第一类定义的均是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只有当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专用性资产时,才转化为真实的利益相关者。我们所要分析的,是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那么谁有动力去监督、影响和约束企业的行为?谁又能有效地去监督、影响和约束企业的行为呢?现代公司中有两类机构符合这两个标准,即银行和工会。银行具有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又是企业的债权人,既有能力又有动力去监督企业经理的行动,当银行持有公司部分股份时,银行就会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尽可能降低自身的风险。工会的监督优势在于工会成员接触着企业日复一日的实际运作,对企业的发展有很深的了解,工会成员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如果企业破产,工人们的利益会受到重大损失,因而他们有动力去监督企业。可见,企业本质上是由各利益相关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这就意味着企业要为各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仅仅是为股东服务;企业的利益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机会分享企业所有权,而不是把企业所有权集中地分配给股东。这种与“股东至上”逻辑截然不同的思想,就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内容,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理论基础。(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