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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开发商擅自拆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19 生活报

  本报讯近日,巴彦县兴隆镇原红卫商店的职工向本报反映,本是集体所有的商店办公室,几天前被人莫名其妙地拆除了,在交涉过程中,对方竟然拿出了商店2002年被盗后就不知去向的土地使用证作为依据。12日记者赶赴兴隆镇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红卫商店职工介绍,红卫商店位于巴彦县兴隆镇的繁华地段,由于经营不善,红卫商店于1999年宣布倒闭,将商店临街的房产卖掉用于偿还债务后,职工们拥有154平方米的办
公室和300多平方米的仓库作为集体财产。然而今年4月,在商店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154平方米的办公室竟然被人拆除了。令职工们感到惊奇的是对方手中竟然握有商店154平方米房产的土地使用证。

  商店的职工委员会代表和70名员工向记者讲述了商店曾经发生的蹊跷事:原来在2002年,因为账目不清和企业财产流失严重,职工们将红卫商店原法人邓迁罢免,但在邓迁免职后不久,商店被盗,包括商店的土地证和公章全部都丢了。案发后,兴隆镇公安分局派警力进行了调查,但始终没有结果,商店的土地使用证也一直没有下落。而该房屋的房照一直抵押在银行,但职工仍然是所有权人。

  今年4月,看到商店的办公室被人拆除,丢失了三年的土地使用证也再次出现,职工又向兴隆镇公安分局报了案。据公安分局教导员介绍,他们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获悉,土地证是施工方从一个叫栾春波的手上买来的,而栾春波是从红卫商店原来的法人邓迁手里买来的。原来邓任法人期间欠栾1.2万元,所以把土地证抵给了栾春波。虽然开发单位拿出了土地使用证,但红卫商店的职工认为他们是企业资产的真正所有权人,在没有征得职工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处理职工的共有财产。

  为了证实职工的说法,当天记者几次来到了施工现场并试图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但办公室的大门紧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不知去向。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巴彦县建设局拆迁办,据工作人员介绍,红卫商店的施工方在拆除商店办公室之前,并未办理任何手续。

  当天下午,巴彦县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与记者一同来到施工现场,通过实地走访进一步证实了巴彦县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站并没有向该施工企业发放施工许可证,这项工程属于违法施工。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对红卫商店的拆扒行为,他们将立即进行查处。(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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