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体经营农民和市民同待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42 生活报 | ||||||||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鼓励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哈市工商部门将放宽政策,对进城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按市民同等对待。 据介绍,今后,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农民进城创业、就业,简化办事手续,减免有关收费,提供优质服务。
又讯哈市将会同24个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 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后,政府将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介绍等公共服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职介的违规、违法和欺诈行为,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执行劳动合同等问题。(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