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体业主河北最高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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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1:10 燕赵晚报 | ||||||||
新华社石家庄5月19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近日刚刚获得通过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由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如没有构成犯罪的,个体经营者最高可罚款20万元。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由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并
新的条例同时说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没有采取暴力、威胁方法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