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龄童玩火毁邻房 外祖父失职被判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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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1:51 云南日报 | ||||||||
7岁的向华(化名)因好奇用火柴点燃枯草堆引发火灾,被受害村民送上被告席。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由向华的外祖父和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3300元,并承担诉讼费。 索赔 7岁孩童成被告
去年1月17日18时许,宣威市文兴乡火目村村民老余家突起大火,一间房屋及房内财产被烧毁,损失达13300元。宣威市公安消防大队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认定:火灾是村民老李的外孙向华引燃草堆所致。损失惨重的老余多次找老李协商赔偿,但老李均予拒绝。去年底,老余将向华和其外祖父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老李辩称:当天的火灾起因蹊跷,即使确实是小向华玩火引发,也要找小向华的父母索赔。 审判 外祖父难辞其咎 宣威市法院公开审理查明,小向华因父母外出打工,交由外祖父老李照管。据此,宣威市法院认为,向华系未成年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老李疏于管教小外孙。小向华的父母和老李均要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老李和小向华的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老余经济损失13300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老李不服提出上诉。曲靖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区鸿雁(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