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贩猖狂拐卖19儿童 4主犯昨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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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1:51 云南日报 | ||||||||
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拐卖19名儿童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人贩子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死刑;刘维洪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刘美惜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苏雪云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刘子兵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审理认定事实
昆明中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去年6月间,被告蒋成普、刘维洪、刘维兵、刘子兵相互邀约,分别结伙或单干,先后窜至官渡区福海乡船房村、孙家地村、李长官村、高朱村、福兴小区农贸市场、新农村农贸市场、前卫镇平桥村谭家营、小板桥镇望土桥华洋家居广场、阿拉乡小麻苴村以及西山区王家桥农贸市场等地,采用哄骗的方法,将陈某、秦某某等19名2岁半至6岁的男孩拐骗到广东普宁,分别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将所拐男孩贩卖给人贩子李碧芳、袁贵远,后李、袁两人共同或单独通过人贩子苏雪云、刘美惜等人介绍,以9000元-21000元的价格(共249500元),将被拐儿童再次进行贩卖。其中,李碧芳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8次,拐卖儿童19人;袁贵远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4次,拐卖儿童15人;蒋成普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1次,拐卖儿童12人;刘维兵参与拐卖儿童作案9次,拐卖儿童9人;刘维洪参与拐卖儿童作案7次,拐卖儿童7人;刘美惜参与拐卖儿童作案6次,拐卖儿童6人;苏雪云参与拐卖儿童作案5次,拐卖儿童5人;刘子兵参与拐卖儿童作案1次,拐卖儿童2人。 去年6月6日下午,当李碧芳、袁贵远在普宁再次贩卖被拐儿童郭某某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破案后,被拐卖的19名儿童均被公安机关及时解救。 审理作出判处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刘维洪、刘美惜、苏雪云、刘子兵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结伙共同拐卖儿童,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均构成拐卖儿童罪,且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惩处。其中,李碧芳、蒋成普、袁贵远、刘维兵、刘维洪、刘子兵结伙在短时期内共谋实施拐卖儿童,系主犯,且拐卖儿童多人多次,犯罪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从严惩处。 翁阳 魏文静 柏立诚(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