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暂时不明显该怎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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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4:59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热水器因质量问题漏水,淹了家里的地板,可一时半会儿又看不出损失到底有多大,该怎么索赔呢?近日鞍山铁东和平路的一户居民就碰到了这样的难题。市消协人士建议,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双方经过协商“签约”来解决。 据了解,家住铁东和平路15栋的钟女士在去年6月份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可用了不到一年,就在前几天的一个半夜,热水器突然闹起了“脾气”,“撒着欢儿”往外淌起了水。
钟女士投诉到了市消协,消协人士经过调查,认为热水器的说明书上没有明确标明消费者必须在使用后关闭进水阀,因此商家应该为此次事故负责。 可是问题并没有到此结束,消协人士介绍,根据《消法》的规定,责任方需要赔偿的是消费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钟女士家地板现在从表面上还看不出有什么破坏,具体能损失到什么程度,也无法确定。 昨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按照钟女士家客厅的面积、地板材料等情况,该品牌热水器的经销者最终同意赔偿钟女士500元钱。同时市消协梅春发秘书长指出,这起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快、比较让人满意的。但有些类似纠纷的责任人可能不同意马上赔偿,更希望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尤其是在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碰到这样的事儿,消协建议双方通过协商,用“签约”的形式来解决,例如首先书面确认消费者的财产曾因责任人的产品受到了影响,然后约定一个时间来判别具体损失,像地板就可以约定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以后,再来观察评判具体的损坏程度。同时梅秘书长强调,这种“签约”解决方式,必须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协商进行,千万别因为“签约”不当导致纠纷的进一步扩大。记者吕洁 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