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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春天强卖业户包装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1:35 辽沈晚报

  “一个包装袋一块钱呐!”每次卖出牛仔服后,刘刚都把衣服放进包装袋后再拍拍袋子,因为这是他每个月花100元钱从“沈阳春天”买来的。

  业户:包装袋一元一个,每月至少买100个

  作为进入沈阳春天三楼“运动牛仔城”的业户,前不久,刘刚得到通知,商场方面要
求三四楼的业户每月至少购买100个纸制购物袋,“一元一个”。刘刚表示,据他了解,还没有哪一个业户“敢不买袋”。

  刘刚说,自己在租赁摊位的时候,合同里根本没有提需要购买购物袋才能租,现在卖一件牛仔装才挣10元钱左右。他告诉记者,自己以前用的包装袋都是塑料袋,批发价格只有0.1元左右。“这让我的成本涨了不少。按照自己现在的利润,只能把这一块钱的成本算到商品里,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刘刚郁闷地说。

  在沈阳春天的四楼,记者听到了同样的抱怨。一个卖内裤和袜子等小件物品的业户表示,沈阳春天是从5月份开始卖纸包装袋的,他表示自己以前就在这里卖货,但从未发生过必须购买使用专用包装袋的事情。

  商家:统一使用包装袋,是为了商场整体形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沈阳春天四楼的商管部。一位工作人员称,商场之所以要求统一使用包装袋,主要是为了商场的整体形象。她同时表示,不只沈阳春天,中街上的其他大商场也都这么做。

  对这种说法,一位业户表示,整体形象固然重要,“但不能让一个小小的包装袋就影响了我们的利润。”

  律师:即使不买包装袋,商家也无权对其驱赶

  为求证其他商家是否也像沈阳春天四楼一样要求业户统一购买包装袋,记者先后在中街新玛特、沈阳商业城、兴隆大家庭等商场进行了暗访。

  在中街新玛特数个男装柜台前,记者得到完全相同的说法:有统一的包装袋,但可以用,也可以不用,用的话,就掏钱;在商业城、兴隆大家庭,记者对时装区、休闲区的商户进行了走访,商户均采用自己品牌的塑料袋或者纸袋。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闯静律师认为,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没有以是否买包装袋为解除租赁关系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即使业户不买包装袋,沈阳春天也无权进行驱赶。

  但是四楼的一个业户告诉记者,人在屋檐下,谁敢不低头啊?虽然不能强制清除出去,可生意今后怎么做可不好说了。

  首席记者于欣 记者刘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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