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调费是否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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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2: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物价部门有收费的规定,但强调不开空调时不能加收 近日天气渐热,有些细心的市民到医院挂号看病时发现:每挂一次号,就要交0.5元的“空调费”。5角钱,很多人不往心里去,但广州市民徐小姐却留了个心眼:医院挂号时收的空调费,是不是乱收费?
记者日前致电广州市物价局有关部门,信访部工号为563的小姐明确指出,根据1999年实施的《关于在广州市属以下医疗单位执行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医疗单位收费标准的规定》(穗[1999]155号),医院可在每年5-10月使用空调期间在挂号费中加收0.5元空调费。 记者又致电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部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该院收取空调费的依据除上述文件外,还有市物价局2002年下发的108号文件《关于我市医疗单位收取空调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从2002年6月1日起,不分季节,凡开空调期间,可相应收取门诊挂号空调费用和住院病房空调费用。记者又向市物价局价格处查证,该处职员吕小姐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并强调不开空调的,不得加收门诊挂号空调费和住院病房空调费。 本报记者 雷鸣 实习生 周婕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