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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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5:58 深圳商报 | ||||||||
法庭进行专场调查陈毅锋“手腕吊伤”是正常手铐压痕 “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实习生张新)昨天上午,法庭进行专场“刑讯逼供”调查,警方证人表示,“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医生证明,陈毅锋所谓的手腕吊伤是
开庭后,公诉人员表示:鉴于3天来的法庭询问中,有不少的被告声称在办案期间被公安人员刑讯逼供,为了辨明真伪,公诉机关特申请法庭对此进行法庭调查。 公诉机关传来的两名证人,分别是市公安局刑侦局二大队内勤民警肖晓浪和二大队队长郭向阳。 肖晓浪当庭作了陈述,以证明陈毅锋所说的“民警曾将他吊起来导致现在手腕还有伤痕”并非事实。据她说,2004年4月11日,单位领导叫她陪陈毅锋去医院看病,她见到陈时,陈说身体不舒服,胸口痛,双下肢浮肿。于是她和另外3名民警一起陪陈去市人民医院看病,作了心电图、胸透等检查,发现陈的身体没有大问题,只是体液回流不好,导致下肢浮肿。医生随后为陈毅锋开了些药,是活血化淤的“活络油”。至于陈毅锋所谓的手腕部的“伤痕”,医生证明是手铐的正常压痕。 第二名证人、市刑侦局二大队队长郭向阳在作证时认为,陈毅锋将手腕部的压痕说成是刑讯逼供的“伤痕”,是没有道理的:“我们专案组在成立之初,就制定了严格的纪律,绝对不允许任何民警采取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手段获取疑犯口供,并提请检察机关给予全程监督。陈毅锋自己所谓的伤痕,应该是在抓捕他的当天,在从广州押解回来的途中,手铐太紧留下的压痕。” 公诉机关也向法庭出示了从医院调取的陈毅锋的看病记录,医生对陈毅锋手腕部痕迹的结论是:“手铐压痕。” 法庭还对其他被告提出的刑讯逼供问题进行了调查,两名证人均耐心回答了公诉机关、被告方、辩护律师的提问,以向法庭表明所谓的“刑讯逼供”纯属子虚乌有。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实习生张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