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临退休诈骗79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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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7:2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尹超)身为副处级调研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后勤管理中心的刘兴亚已临近退休,竟谎报自己职务,在一年时间内行骗15起,向多家单位骗取保证金799万元。昨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上午11时许,法院开庭审理。现年60岁的刘兴亚与同伙———现年58岁的西安某公司经理吴昊阳二人被带上法庭。
法庭上,公诉人西安市检察院称,2003年2月,刘兴亚自称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西安分行行政处负责人,谎称人行西安分行临潼培训中心工程项目及西安分行在西安市科技路59号某工程的基建工作由他负责,并以此为由骗取陕西某建筑公司第六工程处经理杨某信任,以收取工程保证金的方式骗取40万元。此后至一年内,刘兴亚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另外八家公司保证金共695万元。 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期间,刘兴亚与吴昊阳事先预谋后,仍以自己负责临潼培训中心工程项目及科技路工程基建为幌子,分别与六家公司负责人商谈,承诺在建设中使用其单位产品,骗取六家单位共64万元。 2002年6月至2004年7月,吴昊阳以引资为名,伪造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数次共骗取西安市户县面粉厂西厂厂长蒲某6万余元。2004年7月26日,刘兴亚以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同年9月24日,吴昊阳被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汇总,刘兴亚参与实施诈骗行为15起,骗取被害单位人民币799万元。吴昊阳参与实施诈骗行为9起,骗取人民币270万余元。 庭审中,刘兴亚对检察院指控自己的诈骗行为及诈骗数额未提出异议,而吴昊阳认为指控并非事实。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