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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积压销售不出 供货商和销售商发生扯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9:35 龙虎网

  【龙虎网讯】因为产品积压,供货商和销售商发生扯皮,并各自拿出一份协议,以证明自己无责任。面对两份真实的协议,法院到底会采纳哪个呢?

  去年3月,南京城南某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与上海一汽水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南京公司负责销售上海汽水公司生产的“禁果”牌饮料。此后,南京公司支付了5万元,领取了首批“禁果”牌饮料。但因产品销售存在问题,到今年1月,南京公司只销售了1万
元左右的产品,尚积压了4万元的“禁果”饮料。南京公司看到销路不旺,即向上海公司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据此,南京公司把对方告到了雨花区法院。

  法院审理时发现,南京公司和上海公司分别拿出一份销售协议,且是同一天签署的。但仔细对比两份协议,发现差别只有两点,就是第一份协议中一条款被划掉:“因销售商保管不当及销售不力造成产品积压,由厂家负责退货”,但同时在第二份协议中增加了一个条款:“因市场问题,出现产品积压,由厂家负责退货”。上海某汽水公司认为,两份销售协议中的第一份是草签协议,第二份才是正式协议,现在产品销售不力,是南京销售商的问题,所以厂家不负责退货。

  因产品积压销售不出 供货商和销售商发生扯皮

  作者:郑冰 李克诚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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