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玻璃砸伤致高位截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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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09:5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严剑漪)因玻璃突然从车上“倾泄而下”,正在车下接应的工人王某躲闪不及被砸伤,造成大腿高位截肢。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上海立大玻璃有限公司应偿付王某医疗费等各类费用共计37万余元。 去年8月7日,立大公司将上海弘昌幕墙装潢有限公司定购的一车玻璃送到工地。立大公司两名随车人员在车上负责卸货,王某等六名弘昌公司员工则在车下接应。不料,车上玻璃
王某向法院诉称:当时立大公司的装卸工人手少,玻璃又大,是装卸人员要求他和同事帮忙的,现造成终身残疾,立大公司理应赔偿。 法院认为,在运送中大规格玻璃时,应使用A字型支架,而立大公司却使用运送小规格玻璃的L型支架,这与事故发生有一定因果关系,立大公司应负过错责任。据此,法院做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