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管凿破河堤偷入船房河天泽房地产被罚10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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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2:11 云南日报 | ||||||||||
船房河河堤被挖断的地方位于滇池路6公里附近,当地人把这里称为鲤鱼村。据执法人员介绍,5月17日,他们根据群众举报到现场查看后,证实了该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这家房地产公司就擅自挖开船房河的河堤,铺设排污管道。违规施工中,还对河流周边栽种的树木进行了砍伐,情节非常恶劣。另外,该房地产公司还在没有取得入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另外两条污水管接入了城市排水管网。 昨日的执法调查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施工负责人熊毅东也在现场。据他说,挖开河堤是施工方昆明合力公路工程公司擅自做主决定的,房地产公司一开始对此并不知情。不过在这片小区的规划图纸上,排污管的线路也是这样设计的,并且图纸通过了昆明市规划局的审批。 但事实上,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向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局提供这样的审批手续。执法人员指着路上每隔10米就可以看见的一个个窨井口介绍说,在城市排水管网没有配套前,河边的一些小区将雨水管铺入船房河是无奈之举。而如今周边的排水管网都已配套,虽然该房地产公司向船房河内铺设的排污管今后仅用于排放雨水,实现了雨污分流,但也说不过去。更何况他们还未取得接入排水管网的许可证。 另外,执法调查中还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同样违背了昆明市环保局的相关批复。早在2004年4月8日,昆明市环保局就关于天泽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在小区建设中限设一个规范化的排水口,项目产生的废水目前暂不能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须经污水处理站进行有效处理,达到2级标准后才能外排。 基于该房地产公司的两项违法事实,根据《排水管理条例》,昨日,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达了处罚决定,对该房地产公司给予最高上限10万元的处罚,同时要求该房地产公司修复破损河堤、封堵连接口、补办入网许可手续。 宋蕾 李微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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