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突查6家医保定点药店 竟有半数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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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12:1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晓颦)本报报道《用医保卡购药被多收30元》和《持医保卡购药索要明细单真难》(分别见本报19、20日)见报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应,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也做出快速反应,于昨天下午对市区部分医保定点药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6家药店竟然有3家存在违规操作现象。有关部门表示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位于金新路和中山路交界的灿灵药店,一检查人
据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张科长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确保我市医保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在2004年,有关部门就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了《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对市区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从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及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了违规行为及扣分办法。他们还不定期地对这些定点药店进行突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除按规定扣分外,对一些违规情节严重的还给予摘除定点牌匾、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