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维修记录莫名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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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7:5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明明自己的彩电一年内维修了三次,符合《消法》退货的标准,可是商家那里的维修记录仅仅记了一次,对此商家明确表示彩电不能退!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小心商家在维修记录上耍花招。 去年5月22日,李先生花4170元购买了一台彩电。本以为可以看个舒心的电视节目,没想到麻烦却接踵而来。先是今年1月,彩电的右扬声器有杂音,接着是今年5月1日,电视的
无奈之下,李先生找到消协,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李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是商家的维修记录不全造成的,经过与商家的进一步沟通,商家的负责人最后还是认可了消费者两次维修的事实,同意了李先生更换彩电的要求。(白消 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