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入室盗抢疑犯“三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08:20 每日新报

  宝坻警方破获骚扰一方系列案件刘峦朱方

  “那个掐人脖子的坏蛋让警察抓起来了”,“听说那个贼已经被抓了两次了,这是第三次”。案发地区的居民奔走相告。日前本市宝坻警方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中,抓获一名入室盗窃、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破获了骚扰一方的该系列入室抢劫盗窃案件。

  平房宿舍发生入室抢劫

  日前,宝坻城区的平房宿舍一带连续出现盗窃抢劫案件,严重扰乱了这一带的安宁。 5月 4日晚11时许,租住于本市宝坻区的吕某(女,24岁)正在屋内看电视,忽然听到院内有声响,出去看的时候被一名男子掐住脖子索要钱财,柔弱的吕某反抗不过,被那名男子抢走1枚白金戒指和现金60元。 5月 5日中午 12时许,租住于同一平房宿舍区的张某(女,24岁)在家中休息的时候被一名翻墙入室的男子掐住脖子,抢走现金100元和三星 S208手机 1部。 5月5日下午1时许,还是在同一地区,又一名女子报案,她说看见一名可疑男子进入她租住房屋的院子里,见到屋内有人就跑了。民警在对该宿舍区抢劫现场进行勘查时,又有两名群众反映不久前,外出时家中被盗,而且当时门都是锁着的。

  民警放弃休假展开侦破

  连续发生的入室盗窃、抢劫案件引起宝坻警方注意。5月5日,宝坻分局停止了民警的休假,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专案民警在案发现场提取了少量的痕迹物证。通过走访被害人,民警还了解到,该名犯罪嫌疑人身高1米70左右,上身穿深色休闲服,下身着深色裤子,脚穿黑色皮鞋,体态较瘦,肤色较黑。为防止嫌疑人再次作案,危害社会,民警在可能发案的区域安排便衣进行蹲守。但是,两天两夜过去了,城区没有再次发案,蹲守的民警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现索。

  5月8日,专案民警通过作案现场物证,列出了四名犯罪嫌疑人。又经过仔细排查,发现其中三名均无作案条件,另一名叫刘青龙的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刘青龙,男,29岁,辽宁省人,幼年随母亲改嫁到本市宝坻区大口屯镇树尔窝村。刘青龙曾分别于1994年因破坏电力设施被判刑 8年;2000年因放火和非法持有爆炸物被判刑 5年零 6个月。 2004年6月份,刘青龙再次被释放。

  “二进宫”疑犯再落法网

  5月8日,专案组赶赴刘青龙的大口屯镇老家。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经过秘密侦查发现,刘青龙自被释放后就很少回家,一直在城区租房居住,而且经常更换住所,就连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他现在的租住处。但另外一路侦查民警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刘青龙将于当日晚6点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聚会地点就在大口屯镇上的一个酒店,专案组马上制定抓捕方案。

  专案民警经过工作发现,当晚应有十余人参加聚会,其中很可能会有人与民警发生冲突。警方随即又抽调了数名警力,加入到抓捕队伍,秘密潜伏在事先打听好的聚会包间周围。当日晚6时许,专案民警已经在酒店秘密布下了天罗地网,但是直到7点半,聚会已经开始了,刘青龙还没有出现,民警继续蹲守。又过了半个小时,刘青龙出现了,埋伏在周围的便衣民警立即扑了上去。狡猾的刘青龙一会假装镇定,自称叫张某某,指责民警抓错人;一会又垂死挣扎,负隅顽抗,妄图逃避打击。其他参加聚会的人员不明是非也都帮腔指责民警乱抓人。参加此次抓捕任务的专案民警个个经验丰富,刘青龙的这点伎俩哪能管用。很快,刘青龙就被民警制服带走。这样一个二次入狱刚被释放不久的犯罪分子又落入了法网。

  刘青龙落网后,民警首先对其位于宝坻城区田场南宿舍的租住处进行搜查。在那里民警缴获了大量的赃物。原来,自去年6月份刘青龙被释放后又重操旧业。开始他只是小偷小摸,后来逐渐转变成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审讯之初,刘青龙百般抵赖,称家中物品均是自己养鸡赚钱买的。后来,刘青龙看到警方已经掌握大量的证据以及被害人的指证,不得不供述了自今年4月份以来,先后窜至宝坻城区入室盗窃、抢劫作案近20起的犯罪事实。

  新报记者刘峦通讯员朱方

  民警提示

  1、外出时,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等。

  2、平房宿舍最好安装防盗网,防止犯罪分子翻墙入室。防盗网要焊成小方格子,防止犯罪分子从防盗网钻入。

  3、明锁要尽量换成暗锁,这样使嫌疑人不能判断家中是否有人,从而降低受侵害的概率。

  4、邻里之间要互相关照,对进入宿舍区的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发现异常迅速报警。

  5、如果在家中遭遇窃贼,要沉着应对,以智取胜。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2005财富全球论坛
七部门稳定房价新政
俄卫国战争胜利纪念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苏迪曼杯羽球赛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