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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取走村民存款 当事信贷员被停职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1:5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崔永利) 近日,由于周至县信用联社楼观台分社(以下简称楼观台分社)不按照金融制度办事,导致一位村民的万余元存款被村干部领走。更让人意外的是,信贷员竟拿不出村干部取款的凭证。

  信贷员拿不出取款凭证

  2004年9月底,周至县楼观镇东楼村30岁的村民周刚武遇车祸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调解,肇事司机一次性给予周家赔偿各种费用总计42000元。此间,东楼村党支部副书记刘联社等人参与周家后事处理。由于周刚武亲生父母已经过世,他尚未成家,亲人只有爷爷、继父和哥哥。刘联社将8000元因处理事情用掉外,将剩余的钱分成存单和现金都给了周刚武的哥哥周刊武,只留有一张12000元的存单(户名是周刊武)。过了不久,刘联社又以周刊武不赡养老人为由,要求周刊武取出12000元存单中的钱来赡养老人。周刊武认为这是家庭内的事情,以外人不应干涉为由拒绝了。

  此后,刘联社又多次催促周刊武取钱。无奈之下,周刊武只好谎称存单丢失。刘联社提出让周刊武挂失时,周刊武又谎称身份证和户口簿也都丢失。随后刘联社在村里开出证明,证明周刊武的存单丢失了,让周刊武签了字证明。2月17日,刘联社又手持自己在周至县公安局楼观派出所开出的周刊武的户籍证明,来到楼观台分社挂失存单。

  在填写挂失申请时,刘联社又冒用周刊武的名字在上面签了字。办理的信贷员刘萍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当场将12000元钱付给了刘联社。近日记者采访时,刘萍拿不出刘联社取钱的凭证,“我们这里取钱不用签字。”刘萍说。

  村干部承认自己取款不对

  由于楼观台分社不讲信用,导致周刊武多次上访。记者采访时,刘萍承认自己没有按照规定办事,不应该让刘联社领走周刊武的存款。

  5月20日在楼观派出所,刘联社电话告诉派出所一位领导,的确是他自己到派出所开的周刊武的户籍证明。周刊武电话里承认领取他人款项一事不对。对于这笔钱,10000元被存在刘联社的私人账户上,另外2000元被其擅自处理。

  周至县信用联社负责人冯效平说,按照规定,客户挂失时必须要亲自持身份证或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显然刘联社的做法是不妥的。再者,存单挂失后7天方可取款、转存或者补办存单,挂失当天不能取款。最后,挂失的存单在取款时,必须要取款人签字,信用社将查处此事。

  20日晚记者获悉:当事信贷员刘萍已被停职检查,信用社正准备为周刊武办理兑付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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