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大世界是强占还是委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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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4:0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陈黎报道“冠丰华”一案昨天早上开庭不久,控辩双方就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争执焦点集中在“大世界商城”究竟是“冠丰华”所强占的还是受业主委托进行管理的。 公诉人列举了大量的证据和多名证人的证词,指被告人陈毅锋等非法占有东门大世界。对这一指控,被告人陈毅锋反应十分强烈,称“所有的证人证词全是假话”。而第一辩护律师则认为冠丰华接管是受到了业主的委托,属于民事上的授权行为。他向法庭呈上了2004
辩护律师称,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冠丰华”管理大世界商城属于民事上授权行为,而并不是非法强占。辩护律师还出具了被告人陈毅锋为其子女购买了大世界商城1453.89平方米物业的售楼收款收据,称这表明陈毅锋本来也是商城的业主之一,他与其它业主发生的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作者:本报记者陈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