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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身器具竟可随意购买 如泛滥将严重危害治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17:24 新华网

  不少读者近日向本报反映,他们从一些通俗刊物上刊登的广告里看到,各种五花八门的防身器具正在热销,“防身催泪器”、“防狼药水”、“手机自卫器”等不一而足。他们担心,这种极易伤人的东西一旦落入歹徒手中,就可能成为危害他人的凶器。那么,这种种“防身器具”能否在社会上公开出售呢?记者调查广州市场发现,此类器具均为公检法司系统的专供用品,应该不准私自出售。

  只要掏钱什么都敢卖

  记者按广告上的地址来到位于广园路某大厦5楼的一间销售公司,以顾客身份要求验看“防狼药水”的效果。对方介绍,药水分为普通类和加强类,开价在80至200元之间。普通类3~5米内喷射,能令对方神志不清、不能说话亦无法动弹,甚至任人摆布;加强类则用于对付特别强大的歹徒。见我们半信半疑,他拿出了一份产品说明书,后来记者按图索骥在网上查实,所谓“神秘药水”其实是高浓缩辣椒水,每一小瓶售价在40至60元间。

  昨天下午,记者又来到位于环市中路某大厦的一间保安器材公司。一位经理模样的人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几种防身器具,第一种是一小瓶喷雾器,实际上是浓缩辣椒水。第二种催泪器用手摁一下就能射出沾在歹徒衣服上3天洗不下来的“药水”(实际上是油漆)。

  记者问:“这种东西是不是也可用来犯罪?”旁边站着的一位男子倒挺直率:“东西从我们这儿出去,用不用来犯罪,我们就管不着了。”

  无证买卖属非法经营

  记者随后赶到北较场横路的几间警用装备器材门市部,记者看到,这几间门市部门口墙上均张贴了警用装备器材采购规定。店里有各种催泪器,商标、厂名一应俱全,价钱从20多元到130多元不等,远低于此前记者了解到的开价。但是销售人员说,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其它司法机构相当级别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才能购买,对私人一概不卖。

  公开出售此类防身器具是否违法?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杨庆律师说:这种催泪剂、喷雾器等和管制刀具、枪支一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属于特许生产经营、限制流通的器材。商家首先不能经营超出自己经营许可范围的商品,其次不能经营国家禁止的商品,因此这些商家是属于非法经营。如果顾客从商家手中买到这些商品,并用其对他人造成伤害,商家就必须承担赔偿连带责任。(记者雷鸣实习生邵馨莲)(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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