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规定公务人员工作期间禁止饮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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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21:3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西安5月21日电(白亮)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陕西省榆林市纪检委、监察局最近发出《关于禁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 榆林地处陕西省北部,饮酒传统悠久。榆林市调查发现,一些工作人员因酒贻误工作、酗酒滋事等现象经常发生,严重损坏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为此,榆林市纪检委、监察局发出禁酒令,要求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携带加密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禁止在机关或单位办公室饮酒;禁止着工作标志服装在公共场合饮酒;禁止饮酒后上岗、执行公务;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因接待礼仪确需在工作日午间陪酒的,要提倡文明健康的饮酒方式,注重礼仪,不得强行劝酒,更不得酗酒。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