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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鼓励举报违规获取社保基金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21:3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天津5月21日电(邹兰、冯兆君)日前出台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实名举报不正当获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经查实后,举报人可获得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金。

  按照这一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社会保
险基金支付环节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举报违规属实、且事先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实名举报人即可得到奖励。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将对举报人给予严格的保密。

  近年来,天津市少数单位、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屡有发生。尤其是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少数参保患者,采取违规手段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了天津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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