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起特大汽车租赁诈骗案主犯被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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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21:3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银川5月21日电(刘晓莉、贾斌)记者日前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最大的一起汽车租赁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张石立因诈骗出租车租赁公司11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案被告李燕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张石立是原宁夏石嘴山市金立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2
此后,张石立或以自己的公司作担保,或指示李燕雄等人承租、自己作担保,或以有人买车为名骗取私人汽车、最后再伪造假证件抵押给典当行。张石立3个月内先后作案9起,诈骗金额112.5万元。李燕雄涉案金额达56.2万元。 张石立诈骗得来的赃款,小部分用于支付汽车租赁金,以拖延多次作案时间,大部分被其挥霍。到去年5月,部分抵押给典当行里的汽车到期后,张石立无钱赎出汽车,情急之下,他找到杨某要求把杨某的夏利出租车抵押给典当行,换出自己的两辆被抵押的汽车。杨某同意后,张石立先后给杨某6000元。杨某的车到了抵押期限,典当行通知杨某无果后,自行变卖。张石立为防案情败露,欺骗杨某再次补签一年租车合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典当行和汽车租赁公司向李燕雄追讨汽车和欠款。李燕雄知道案情迟早会败露,于去年6月30日到公安局自首,并配合公安机关将躲在石嘴山的张石立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