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行政区划交界处成为太湖治水的“死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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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21:3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京5月22日电(记者吴晶晶)记者近日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太湖流域采访中发现,在太湖水污染防治中,各级行政区划交界处水体污染问题始终是治理的难点所在。 据江苏省环保厅提供的太湖流域4月份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江苏省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指标全部达到了国家“十五”计划目标,但流域45个环湖河流行政交界断面中,达
“行政区划交界处的污染问题确实是治理中的一个难点。”江苏省环保厅污控处副处长刘晓磊说,由于沿河企业属于不同地区,很难找到污染的责任主体,因此在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只能是尽量做好协调工作。 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龚瑞忠认为,交界断面污染治理难目前是一个普遍问题,一方面由于环境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使一些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这些地区也往往是政府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相邻地区的信息沟通和协防机制还不够通畅。 有关专家指出,在太湖河网交错地区,人人都应该树立一种生活在下游的理念,把污染防治作为一种责任,要在河流边界上形成一种互动机制,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要经常沟通,出现了问题大家一起查找原因,而不是相互推卸责任。记者了解到,太湖流域各级政府已经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江苏省正在计划实施交界断面责任制,而苏州市从今年开始实施了水环境质量负责制,要求各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应不劣于入境断面水质。 水系是相通的,太湖治理不能是“自扫门前雪”。专家呼吁,各地政府应该摆正位置,不能只考虑自己辖区内的利益,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建立河流污染协防和治理机制,切实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共同保护好太湖这一数千万人民的饮用水源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