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法律咨询律师记者最抢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1:39 辽沈晚报

  “我想看到我孙女儿”,昨天在大帅府信息岛,思念孙女心切的张大娘拉着律师陈大海的手失声痛哭了起来。原来,老人儿子与儿媳离婚后,孙女判给儿媳,儿媳为不让婆婆一家探视孩子,带着她孙女消失得无影无踪。“孙女是我一手带到六岁,现在也不知道她身体好不好,难道我看望她的权利也没有吗?”张大娘咨询律师想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她的遭遇也令现场的其他居民嘘唏不已。

  昨日,本报与鼎通科技公司联合开展的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来自辽宁通运律师事务所、辽宁知权律师事务所的10名专业律师坐镇信息岛,共为五六百人次读者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一些读者甚至早早地赶到信息岛前排队,成为昨日沈城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名誉权问题

  这侵犯孩子名誉权

  王先生问:他带孩子到某医院治疗近视眼,效果并不明显,可前不久发现医院在没有获得家长同意情况下,竟将自己孩子的照片、姓名、以及学校班级登在广告上,声称治疗效果显著,宣传的内容完全属于虚假宣传。他找到医院理论,对方称孩子在同意免费宣传登记上签了名,孩子仅12岁,医院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律师解答:医院未经家人同意即用孩子名字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显然违反了《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孩子年仅12岁,属于未成年人,其民事行为应由其民事代理人行使,本人只能行使与其民事能力相适应的行为。家人一方面可以向卫生监督检查部门、工商部门举报医院的非法广告行为,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维护孩子的肖像权、姓名权,以及名誉权。

  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刘先生问:前不久,他弟弟开车行驶中,被一辆车追尾,造成车毁人伤,经交警勘查认定责任,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只支持责任方承担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但不支持他弟弟提出的精神赔偿,受害人是否可要求精神赔偿,是否还有主张其他损失的权利?

  律师解答:交警部门不会受理受害人提出的精神赔偿。如果受害人没有在部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部门会将案件移交法院,受害人有权在法律诉讼过程中提出精神赔偿要求,当事人还可根据自身受伤害程度,并依据治疗要求,还可以主张伤残补助费、今后治疗费、护理费、子女或老人抚养费等合法权利。

  涉婚问题

  假离婚后 另一方名下财产咋分

  于先生问:他与爱人结婚20多年,自己经商,爱人在事业单位工作,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他的经商,多处房产登记均为女方。十年前为了在单位多分住房,两人办理了假离婚手续,但此后一直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并继续同居,现女方私自出售住房等财产,他要求平分遭到拒绝,女方是否侵占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法律上两人为非配偶关系,登记为女人的财产可视为私有产权,产权人有处置私有财产的权利。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诉讼请求可以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但所涉财产只依据产权所属关系予以区分,不作共同财产处理。

  拿婚前协议 可办住房更名

  鲁女士问:她和丈夫离婚了,但还是在一起过,离婚时丈夫给她写了份协议,表示所住房子归她所有。但这房子是房产局的公有房,她拿钱买的产权,至今房子产权仍没更名,一旦丈夫反悔了,这房子还能归她吗?

  律师解答:你们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只要他不能证明当时签字是在非法的情况下即可。鲁女士可以依法要求确定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

  纠纷问题

  买房时没更名 现往回要咋办

  罗女士问:她三年前从朋友手中购买了一套使用权住房,当时朋友缺钱,但交易后一直没有办理更名手续,住房使用权登记仍是朋友的姓名。现在朋友家经济条件好转,而且房价看涨,对方反悔要求退还房款收回住房,但两人签有买卖协议,自己是否可以拒绝还房?

  律师解答:在使用权证没有更名的情况下,尽管双方签有买卖合同,只是一种意向性协议,卖方即使用权登记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罗女士所付的购房款,但应该适当赔偿购房人罗女士的损失。这个案例很有典型性,他人在购房交易后,对交易标的物应及时变更所属权手续,以免发生类似纠纷。

  对方有财产 又不履行判决咋办

  王女士问:她在某市场租赁了摊床用于经营,市场摊位产权方违约提前中止合同,根据合同应退还自己3万余元租金。2000年,她打官司胜诉,但迟迟难以执行,据她的律师私下调查,产权方有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是否可以拍卖执行债务?

  律师解答:王女士作为债权人,在查明对方可执行财产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当可执行财产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价值,法院执行机构根据惯例不会拍大偿小,只有标的价值与可执行财产价值相近或适当,方可采取此法;若可执行财产价值小于标的价值,债权人可申请执行其他财产。王女士所遇情况,可以联合其他债权人,计算债权价值与债务人已查明可执行财产相适当,共同提请强制执行。

  欠款条上 会计签字有效

  王女士问:三个人合伙做生意,后来经营亏本了。合伙人李先生夫妻欠了她们钱,当时就写了一个欠条,李先生妻子签的字,但其只是公司的会计、能代表丈夫吗?欠条上钱款都是小写数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三人合伙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而李先生的妻子担任该公司的职务,为会计,签字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称表件代理,其可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小写数字也有法律效力。

  保险问题

  医险附加险 保险公司应赔偿

  宫先生问:他妻子2000年在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医疗保险,其中有附加险种,内容包括各种疾病动手术的赔偿额度,保额是5000元。可是等2004年12月份,妻子因为子宫肌瘤到医院动手术,找该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却称附加险种不给予赔偿,而且还出示了公司在附加险方面的规定。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他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这份公司规定的内容看过了,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明显不利于购买者,在法律上就是无效条款。既然已经交纳了保额,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宫先生的妻子可以就此事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工伤问题

  伤残定级后 打工者享受福利待遇

  孙先生问:他是外地来沈阳打工人员,和一家事业单位签了一年合同,做电业维修工作。一次高空作业时发生了意外事故,他从高楼坠落在地,脾脏均被切除、肋骨摔折3根。单位说是五级工伤,但担心以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会没有,该怎样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单位无权鉴定伤残,而需由劳动部门鉴定。孙先生应到沈阳市劳动保障局先进行工伤等级的认定,认定后,再裁决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他本人的赔偿。其中包括住院医疗手术费、一次性的伤残补助等,根据情况还有精神损失费。如家庭中还有子女,可要求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后孩子的抚养费等。用人单位也应该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发给其一定的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拆迁问题

  后补公证 可以要求撤销

  孙女士问:2003年房屋拆迁的时候,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没有出现场,等房屋都被拆除后,公证处竟然又补上了公证。我们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吗?

  律师解答:可以。只要孙女士和被拆迁人拿出证据来,可以提出该公证处“违反法定程序,无权利依法对房屋拆迁进行公证”,要求上级部门撤销该公证。如果认为公证员失职的话,孙女士还可以向公证处人事部门投诉。

  花絮

  之一:热心市民帮布现场

  昨日上午在沈阳体育学院东侧信息岛前,出现一幕感人画面。于洪区孙大爷早晨8点半就赶到活动现场,一会儿帮工作人员摆桌椅、一会儿帮着插彩旗,忙得不亦乐乎。他告诉记者,“《辽沈晚报》帮助读者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我们就用力所能及的实际行动感谢报社。”

  之二:咨询读者早早排队

  昨日早晨9点,当记者赶到张氏帅府信息岛时,前来等待咨询的20多名读者已自觉地在岛前排起了队,等待律师的到来。在咨询过程中,又不断有人在后面自觉排队,有些咨询者还把所有的材料准备好,为了节省时间,有些咨询者还把要问的问题拉成题纲。

  之三:律师名片被“哄抢”

  中午12点,天下起了大雨,尽管比约定的时间延迟了半小时,但仍有不少读者没有咨询上。这些读者纷纷向律师讨要名片,几名律师带来的一盒名片很快被“抢”光,读者高兴地说,找时间再向律师咨询。

  记者胡海林 李国旭 孙哲 吴昊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非常阿杜
非常阿杜精彩铃声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