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秀营业员退休金没有优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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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02:36 舜网-济南日报 | ||||||||
市民反映: 我是济南华联商厦的退休职工孙安芳,1970年参加工作。于1988年被评为济南市优秀营业员,2002年退休(现有济南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现在每月退休金570元(全部)。请问:济南市对我们市级先进是否有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答复: 我市自1994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了改革。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件的规定确立的,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四部分。新的计发办法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将每个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与其在职期间的缴费水平以及缴费年限紧密地挂起钩来。换句话说,在职职工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他们在职期间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缴费时间的长短。除此之外,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未对其他因素另作规定。(见习记者杨煜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