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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恶意停电停水将被严惩 加强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0:58 燕赵晚报

  年底前统一公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征)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市内五区在5月底前明确本区物业管理的监管部门,该部门将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行政执法工作。通知要求,今后市民再遇到物业管理企业恶意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可向所在区的物业管理监管部门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要从严惩处。

  通知要求,市区内的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必须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权益和义务,以及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要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对以上要求予以查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市、区两级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物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对那些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将进行清理整顿。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在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及时纠正物业管理企业的乱摊派、乱收费等行为的同时,将重点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物业管理企业恶意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等行为,将及时进行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要予以曝光,并从严惩处。年底前,市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将按照有关要求,统一公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通知同时指出,物业管理监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在为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时,必须征求辖区办事处、居委会的意见。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纠纷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采取集会、拒缴管理费等行为。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武建章认为,这个通知给予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平等的权利,尤其是针对物业公司采取不规范手段达到某种目的行为有了针对性的整治手段,这会在客观上促进物业公司改善、加强管理水平,加速实现物业管理公司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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