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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念”结恶果 调解巧防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4:04 新民晚报

  因“一念之差”民事纠纷屡屡变成刑事案件,卢湾检察院为此支招——“闪念”结恶果调解巧防范

  相关案例

  本市人员吴某,因其父去世后的抚恤金分配、赡养母亲及房屋动迁等家庭问题,与他
的两位兄弟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挥舞尖刀刺伤其兄,其兄因伤势过重死亡。

  民工娄某将一只橘子放在桌上,等他洗手回来,发现橘子没了,原来橘子已被工友王某吃掉。两人因此发生纠纷。娄某的4名同乡随即“拔刀相助”,王某被打伤。

  从2002年到2004年,卢湾检察院共受理批捕“民转刑”案件84件109人,分别占同期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的5.7%和5.8%。那么,“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原因何在,又如何对症下药、加以遏制?

  男性低学历初犯多

  卢湾检察院的分析表明,“民转刑”犯罪主体呈现“两高一低”。一是男性比例高,在受理的109人当中,男性达99人,占总数的90.8%。二是初犯比例高,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92人,占总数的84.4%。三是学历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73人,占67%。

  无征兆突发性明显

  “民转刑”案件的突发性高,公共场所的发案率高。在卢湾检察院受理的84件“民转刑”案件中,有54件是因为日常生活琐事引起的,占到受理总数的64.3%。

  这当中,作案人和被害人之间只不过因为一点小矛盾,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作案人情绪失控,不计后果地实施伤害,因而这些案件的发生一般没有什么征兆,突发性明显。从案发地点来看,有66起案件发生在马路弄堂、建筑工地、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占受理总数的78.6%。

  当事人法律意识淡

  在多数当事人看来,“以牙还牙”的暴力行为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心理脆弱和法律意识淡漠,是引发“民转刑”案件的主要原因。由于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与他人交往的沟通能力、产生纠纷后的承受和解决能力相对较弱,一些群体容易心理失衡,以致行为偏激。同时,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法律意识淡漠不仅存在于文化素质较低的人群当中,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当事人,也不懂得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调解员需谙熟“心理”

  除了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外,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也刻不容缓。从专业的精神卫生、心理治疗机构到高校、社区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应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采取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年轻气盛,需要心理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对环境不适应,也需要融入新环境的心理辅导。

  伴随城市人口的密集化,矛盾的发生也会多样化、复杂化,因此,活跃在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不但需要谙熟法律,也需熟练掌握心理知识,以便提高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

  本报记者姚丽萍通讯员吴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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