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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喝酒了 急救车路上乱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4:28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一辆急救车在马路上飞驰横冲,根本不按照标志标线行驶,可是车里并没有急救患者。警方再一查,急救车司机王某居然是饮酒后驾驶。20日晚10点左右,在鞍山立山区太平山嘴子地区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怪事。按照有关规定,警方给予急救车司机王某罚款300元、暂扣一个月驾驶证以及在记分考核本上扣掉6分的处理。据悉,这是鞍山警方首次处理特种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据鞍山市公安局巡防支队案件查处大队陈日东介绍,20日晚上,鞍山某医院急救车司机王某喝了50克左右的白酒后,驾驶急救车前往立山区太平山
嘴子接喝完酒的孙某,车上并没有急救患者。他们开车从山嘴子往铁东返时,车速很快,在路上横冲,而且不按照标志标线行驶。市民发现这种反常行为后,立即拨打110报警,正在附近值勤的民警当即将王某的车拦截住。司机王某因喝酒了,不敢下车接受民警的检查,就在车里不出来。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孙某下车向值勤民警说情,遭到值勤民警的拒绝后,孙某动手撕扯民警。此时,司机王某看情况不妙,悄悄躲进附近的楼门里。孙某因妨碍民警正常执行公务,被民警带到勤务8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之后王某从楼门里出来,悄悄地跟踪到勤务8大队,想看看民警是怎么处理孙某的。王某刚刚踏进勤务8大队的大门,就被值班民警发现了,王某只好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王某酒后驾车案被移交到案件查处大队处理。在案件查处大队,民警按照程序,给他做了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王某呼出的100毫升气体中,含有酒精成分3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特种机动车。按照有关规定,警方给予王某罚款300元、暂扣一个月驾驶证以及在记分考核本上扣掉6分的处理;同车的孙某则因为妨碍公务被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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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公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受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齐先举首席记者张丽娟)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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