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体育课上意外摔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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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4:2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李晓峰 王迪 记者刘晓峰)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千山区某小学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上体育课自由活动时从滑梯上摔下,造成八级伤残,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其损失。据了解,因学生之间不经意的碰撞、老师偶然照顾不周等原因引发的校园安全事故并不罕见。出事之后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更重要的是,应该怎样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有关人士。
据了解,围绕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诉讼,大多数是家长起诉学校。对此,有些学校感到很无奈,课余时间学生自由活动时,老师不可能跟着每个学生,很难全都照顾到。学校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但由于孩子年龄较小,操作起来也很困难。而家长们起诉的主要理由是,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实际上意味着家长已经将孩子在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委托给了学校,所以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学校都必须承担责任。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孙黎虹介绍说,认为“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就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观点存在一定的误区,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在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等学校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人士认为,最重要的是预防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和家长都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常给予必要的提醒。学生在进行较激烈的活动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以防肌肉拉伤;上体育课或室外活动时都要注意,上衣和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链多的服装,以免一旦摔倒或发生碰撞时受到伤害。各类体育器材应该在体育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和同学之间开玩笑应有度,千万不要随意推搡、用力打闹,做出一些威胁性的危险动作,以免无意中造成伤害。 关于本站-联系广告-联系我们鞍山日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技术支持:南京大汉&四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