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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网吧内被人捅死 母亲率十余亲戚围堵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5:00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岳照宇 张学明 惠晓红) “你们赔我儿子啊。”由于儿子在上网时被人用刀扎死,今天凌晨,一身穿黑衣的中年妇女带领着十余名亲戚坐在位于北三环西坝河附近的嘉易网吧内,不停地哭喊着。

  现场一男子告诉记者,他的弟弟小龙(化名)今年20岁,在西坝河附近一家餐厅上班。前天中午,小龙在该网吧二楼上网,被突然进来的两名男子用刀刺伤小腹。

  “他当时被扎了三刀,小腹都被刺穿了。昨天早晨6点,他离开了我们。可凶手现在还没有抓到。”小龙的哥哥边哭边说:“中午我们来网吧时,弟弟被扎的现场已经没有了,网吧还在照常营业,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这让我们感到很不舒服。”小龙的亲人们认为,在网吧里出的事,网吧应该负责任。由于网吧老板一直没有露面,而网吧还在红红火火地营业。小龙母亲怕老板将网吧转手,便叫来十几名亲戚来网吧讨说法。

  “这件事确实和网吧没什么关系,根据当时的监控录像看,他们在网吧内没有发生纠纷。”一名网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前,先是一名男子进来后发现小龙,然后又叫来一人,冲进网吧就直奔小龙而去,扎完人就跑了。”

  采访过程中,不断有人要求进入网吧上网,但均被告知暂停营业。小龙的十几名亲戚则一直挡在网吧的大门口,还有人拿来了地毯和铺盖,准备在网吧内过夜。凌晨3时,现场家属被赶到的派出所民警劝至派出所与网吧负责人协商,凌晨4时许,双方协商未果,各自离开。

  目前,正在调查此案,该网吧已经停止营业。记者试图就此事采访朝阳警方,但遭到拒绝。

  律师说法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表示,网吧作为一个公众可以自由出入的公共场所,在此案中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事发后网吧及时报案并保护现场,那么受害人家属的这一行为就侵犯了网吧的经营权。

  社会学家

  北京华夏心理教育中心社会心理学家张纯表示,虽然在法律上网吧可以不承担责任,但毕竟死者是作为消费者在该处遇害的,因此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网吧的防范措施不力也应受到谴责。第二天网吧照常经营的行为,也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在客观上伤害了死者家属的感情,是一种没有公德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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