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用人单位怀疑女硕士被包养而与其解除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7:19 法制晚报

  本报讯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王小姐(化名)告诉记者,她不排除将深圳中兴通信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王小姐原本已和该单位签好三方协议,却被他们以“被包养”为由解除合同。

  王小姐向记者诉说道,去年12月份,她与深圳中兴通信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可今年5月9日却突然接到该公司通知,称其生活作风有问题,欲与其解除协约。王小姐说:“公司一
共给我打过三次电话,第一次说人多了,不要我了,第二次反问我‘你不知道解除合同的真正原因吗?我们听说你被包养了’。”王小姐觉得莫名其妙:“我应聘的是国际融资,这是很累的工作,如果我被人包养,怎么可能做这种工作呢?”而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明王小姐被包养的证据。

  王小姐所在学院和班主任知道此事后,还开了一份证明,证明经过调查“包养”一事不存在,希望用人单位来校面谈,将此事澄清。但中兴公司第三次致电王小姐时说:“不需要再寄资料,不管‘包养’一事是否存在,我们都要跟你解除合同。”王小姐只好又奔波于各大招聘会,但此事给她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件事耽误我近六个月的时间,而且就业办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这件事,我的名誉也受到严重影响。”王小姐说。

  王小姐的班主任袁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被包养”是在侮辱王小姐人格。袁老师还说,在大学毕业生工作难找的大环境里,王小姐能很快找到年薪很高的工作难免惹人嫉妒,不排除被别人告了“黑状”。同时,袁老师也认为,王小姐着装打扮有些“暴露”,给别人攻击她留下口实。

  “可能因为我长相还不错,又找了个年薪十几万的工作,会招一些女生嫉妒,但我跟周围人的关系都还可以,想不出谁会害我。”王小姐怎么也想不通。

  公司反应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一直跟王小姐联系的中兴通信公司国际融资部熊小姐(音)。她说:“是不是她找到了报社?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你找公司对外宣传的部门吧。”随即挂断电话。该公司总机称,对外宣传部门的电话不能外泄,可以找人力资源部门。直到记者截稿时,一直没有拨通人力资源部的电话。不过,据王小姐说,该公司同意支付她2000元违约金。

  律师说法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王刚律师介绍,王小姐和用人单位既然已经签订协议,他们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建立和解除合同都应该有足够的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王小姐“被包养”为由解除合同,是对王小姐个人名誉权的侵害。而且“包养”这个词不是法律用语,它的概念不好解释,它的后面通常加上“二奶”、“情人”等词,是个有人身贬损意思的词。用人单位以“生活作风有问题”为由跟被雇用者解除合同是不合理的。

  名词解释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通常以违约金的形式出现。 作者:曹晓芳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