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打击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专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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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7:1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文锦)为消除我省煤矿出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实现煤矿合理开发,科学、依法开采,《全省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昨日在网上向全省发布,要求从本月起至8月10日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等非法开采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 全省煤矿列入整治范围
我省一些煤矿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越界超层非法开采行为十分严重,形成了安全事故隐患,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此次整治范围为:省内所有煤矿(包括在建、技改矿井),依法查处煤矿越界超层开采,假借合法名义进入关闭矿井、废弃巷道开采和偷采保安煤柱以及不按照批准的矿井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违法行为。 五种情况立即停产 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在保安煤柱中掘进巷道的;不按照批准的矿井、采区设计及开发利用方案和改造方案进行开采的;擅自进入已关闭的矿井利用其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的。 七种矿井将被吊销许可证 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按照批准的矿井、采区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越界开采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经核查批准的矿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已枯竭的;偷采保安煤柱,严重威胁地面村庄、公路、铁路及其它重要建筑和设施安全的;乱挖滥采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矿井到期仍未整改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假借合法名义进入关闭矿井、废弃巷道进行开采造成事故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被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产整改或关闭的。 | ||||||||